2009/6/4

《逐鹿问鼎》敛钱老千绕圈捞钱

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2535/46/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09-02-2008
原题∶A scam, by any other name, smells just as foul

在上一期的《逐鹿问鼎》中,我们谈到有关吉隆坡的‘新苏丹’拿督斯里朱哈斯南的马币7亿元工程的合约其中一位受益人就是武吉免登区巫统主席。

有些读者反应说“若这些指控都是真的话,怎么《今日大马》不报警呢?”

有的问“我怎么都看不到朱哈斯南和朋党的证据在哪里?”

我们的前全国总警长敦哈聂夫奥马曾揭露,只需凭观察生活方式,就有40%的高级警官不必须经过调查,就可以因贪污罪行被捕。

一位前任副总检察长还说,若要对警方清理门户,有90%的警官需要被辞退,不过我们是还是无法证明贪污的。除非收入和生活不符能算是一种证明。

首相阿都拉还说,贪污是很难证明的,这是为什么政府不能对污职的公务员和政客采取行动。

无论如何,假如你需要证据,《今日大马》可以给你。假如你要报案书,这也早已经有了。我们说的,当然就是这位巫统财政,兼巫统武吉免登区主席,兼国家储蓄银行主席,拿督斯里Abdul Azim Mohd Zabidi。

虽然有证有据兼有报案书,为何他还能大摇大摆在外头扬威耀武呢?这证明了不管有多少证据或报案书,只要你有权有势,法律对你一点威胁也没有。除非你得罪权贵,你就只好洗干净屁股等着吧。

在2003年10月20日,Azim被委任为Transquay Ventures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原因是他能够帮忙该公司挂牌上市。

但是,由于他说有关公司必须是由100%土著经营,所以公司一半的股权就转入Azim的名下,其他的就转入另一个马来人的名下。

Azim因此在2004年4月5日,以三张兴业银行支票“付了”Lu Leong Seng那些股份的钱。

这其实只是为了要证明Azim的确买下有关的股份的一种纸面上的转让,而不是真正的买卖。阿Lu是要把钱还回给Azim的。不过,为了不让人发觉这些钱走回他自己的门,Azim要他把钱交给一个叫做BKTan(Tan Boon Keong陈文强)的人。所以,在2004年4月8日,阿Lu用四张大众银行的支票来交回那些钱。
由于该公司最终挂牌上市不成,所以阿Lu就中止他们之间的交易,并向Azim讨回他的股份了。不过,Azim既不还股份,也不还钱。

因此,阿Lu就在2007年11月31日在加影警局报了案。


如大家所料,到今天为止,警方什么动作也没有。而我们的Azim和BKTan,就这样拥有了那间公司,还有马币131万8千元的现金。身为‘新苏丹’身边的红人,他这样的表现是算不错的了。

基本上,马来西亚的新经济政策也是这样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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