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http://mt.m2day.org/2008/content/view/22142/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1-05-2009
原题∶ My most sincere apology to the nation
我不想给任何借口。吾妻与我,下有五子,都已长大成人。其中四个都能自力过着安稳生活—其中两个还为我们添了四个小孙。吾儿拉惹阿兹曼则在中学时,选择与家人断绝关系。那大概是18年前的事情了。
自他离家之后,就惹上不少麻烦。这就是生活在吉隆坡街头,睡在后巷的结果。他那刺猬式的街头生活最终让他成了今天的他。
回教徒相信天堂就在母亲脚下。因此,信仰回教的母亲不会对她们的孩子诅咒。这么做的话,将永世让孩子痛苦。那是回教徒所相信的。
吾妻对我们的孽子清楚表明,若他背弃家人,自甘堕落,那就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人。这里无关罪行大小,犯罪就是犯罪。不是有说大罪行都是从小犯罪开始的吗? 若他为家人带来羞耻,那他就是自招他母亲的诅咒。那是吾妻对他的最后话语。
我们已经警告过他,他只能自行解决自行招惹的麻烦,别期望他所抛弃的家人会维护他。他必须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是很清楚明白地传达了我们不会改变,也不能妥协的立场让他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须要自行决定。
几个月前,我和玛丽娜接到电话说,我们那个儿子,又惹上麻烦了。那是来自一位警官的电话。电话后来传给我们的儿子,好让我们确认他确实在警方的手中。虽然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失望, 但我们既无惊也无恐。这只是十多年以来,另一宗我们儿子涉及的违法事件。
在我们的儿子把电话交回给警官后,打电话给我们的目的就变得很清楚了。他们要商量私下解决。我们被告知说,这是个小麻烦,可以很容易地就解决的。与其公开,他们知道我们会遮掩这件事。我们毕竟都是高格调人士,而像这样的坏事会对我们的形象造成破坏。
我非常清楚地表示拒绝协商。我怎么能够在大谈犯罪,贪污,滥权,当权者试图掩饰罪行的行为后,却为了要让我的儿子逃罪,而同意贿赂警官呢? 当然,也许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只要我给了钱,这件事就被深埋起来,无人能知了。但我知,吾妻知,我的家人知,被贿赂的警官也知。
若我表里不一,我还能大声评击这个国家所面对的危害吗? 若你毫无顾虑,就很容易说话,也许除了你的自由。当时若是你的家人,你就会出卖你的原则,违反一切你所说的。
当我挂上电话,我可以看到我妻子心中的痛。毕竟,眼睛不就是心灵之窗吗? 有哪一个母亲舍得抛弃孩子, 即是她的孩子有多么的坏呢。要一位母亲把原则放在家庭利益之前,需要很大的意志力。
我们知道,推拒协商的结果将会很糟。我们也许会因为我们的顽固而付上很大的代价。他们会确保我们一家人将遭受到从未所有的羞辱。
我的孩子们都深受打击。其中之一是我们的儿子将在监牢中浪费他生命中的一些好时光的看法。主要的是他带着家族的名字,这让家族蒙羞。他们知道,因为拉惹阿兹曼的所作所为,他们将深受其痛。
这是我们无法避免的情况。只是同意与警官见面,给他们所要的钱,就能解决问题。这是多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只能解决一时而已。我则要永远记起我出卖过我的原则,从此再也不能心口如一。
若我不能心口如一,我还能继续做我在做的事情吗? 我再也没有道德去谈什么改革和更好的马来西亚了。我,毕竟还是与那些当官的同样贪腐。我的儿子也许能够自由。当我将代替他坐牢 – 我自己良知的牢,直到我死去为止。
身为一个父亲,这是我必须做出的最艰难选择。对生他的玛丽娜来说,更加为难。我们紧握对方双手,相对无言。一切都尽在不言中了。我们知道我们需要咬紧牙关,坚定面对在我们面前等着的任何事物。
我和玛丽娜为我们的儿子的作为向国民道歉。身为父母,我和玛丽娜都责无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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