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日期∶23-05-2009
原题∶I rest my case
无论如何,我比较有兴趣要他回应我。若审讯是在不是雪州一部的吉隆坡,他会出现吗?
但这当然是不会的。那里还是有内安法令的威胁。
所以,RPK,你知道我会怎么为你做吗?
我会写信给内政部部长向他表明那种忧虑。也许来自他和警察首长的保证已经足以让你现身?
既然我们要看到正义得以伸张,也许律师公会可以站出来,偶尔也要表示积极一点。
还有,为何不要求检察官把案件转到吉隆坡呢?你现在不就是已经从雪州自我流放了吗?
若这些条件成立,RPK,现在又怎样呢?
作者∶Hafidz Baharom
摘自∶http://blog.thestar.com.my/permalink.asp?id=2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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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吉隆坡大使路的法庭的门厅的一个新闻发布会上,Muhammad Shafee Bin Abdullah律师(翻译成的意思是‘可称许的经纪,阿拉之仆之子’ – 你一分钟也别相信这样的胡扯) 向约20到30个记者说他要在法庭上见我。为了确保我答应上庭,他说他会容许我选择我喜欢的法官。若我没有钱给律师费,他会很乐意帮忙,为我缴付这些费 用。
Shafee Abdullah (图左)和其客户Razak Baginda
那些不怎么认识Shafee 的也许会认为他只是在吹嘘,就算他有一个‘可称许的经纪’的名字。要注意的是,根据这名字,他不是阿拉的仆人,而是阿拉仆人之子。他本身是可称许的经纪, 然后任何可称许的经纪应该是物有所值,能够做点在马来西亚法庭内许久以来存在的问题,传闻已久的 -- 法官安排。
林甘和首席大法官Eusoff Chin以其在海外度假。
若我没记错,林甘录影丑闻也是有关法官安排。无论如何,在他们还没有找到法官来操纵案件之前,他们首先必须安排谁能升职。那些在不公正之宫的当权者有说, 若你要操纵一宗民事案件,就去找林甘。若是刑事案件,就去找Shafee。不过就要准备用屁股作为偿还的代价,因为也许那就是你需要出卖的,以缴付昂贵的费用。
约在1998年左右,一封 ‘毒笔信’ – 据说是由一名叫做Syed Aidid的法官所写 – 在大马广传。在这封长信里,作者指出所有收受贿赂的法官还有他们迷恋的事物,例如权利,金钱和女人,但也不一定是那种排列,不过一般都是如此。Syed Aidid的信可以比较短的,也许大概半页,而不是四十多页,若他只是列出廉正的法官。
我们时不时都听到那些有关大马司法的故事,若这些比起在阿罗街操丑业的妓女的话,她们简直都变得好像特丽莎修女那样(我的意思是我听人说她们是在阿罗街找 吃的)。 有时我们实在是不能相信这些是真的,他们一定是夸张了 – 就是那样,直到你最终要上法庭,然后发觉这不只是真的,而且比他们所说的还糟。
愿意提供安排我的法官的帮助的Hafidz Baharom
去读一读Hafidz Baharom 在他的部落格里说了什么。是的,就是那样。他可以帮助我安排把我许多的案件转到我喜欢的法庭。鸟,他算老几? 我的意思是,若是第一号混球,可称许的经纪,阿拉仆人之子的话,我就可以明白。他们毕竟没有白叫他做第一号混球,而他老豆也给了他一个可称许的经纪的名 字。不过像Hafidz那样,一个不重要,非常无能的人, 一个在食物链最底层的人,能够为我提供安排法官的话,看来这个问题比我们所想像的来得严重。
我已不须多言。若你还对大马司法的糟糕程度还有疑问,那么我也许能够介绍你一些沼泽地,你应该尽快把你的全副家产投资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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