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7967/84/
作者∶Raja Petra Kamarudin
发表日期∶25-05-2008
原题∶3500 years of the Sedition Act
在这个国家没什么人知道有一个非常古旧的法律还是存在着。这个法律就是煽动法令了。你也许会问,这法令有多古旧了。信我吧,是非常非常地古旧了。
煽动法令早在3千或3千5百年前的埃及法老时代已经存在了。在那个时候,有一个叫做慕沙的(译者注∶慕沙是马来名。英文的叫法就是摩西)-- 那些沿用他的名字的慕沙希淡,慕沙阿曼和慕沙哈山都和这古埃及的慕沙完全相反 – 收到神给他一个讯息。这个讯息说,法老王不是如他自己所相信的那样,是神。然后慕沙要去告诉他这些。
当然慕沙是很怕的。因为他很清楚有这么一个煽动法令,而且任何人质疑埃及的统治者的神权地位,将会得到可怕的处置。所以慕沙就要求神容许他带着他的哥哥一起去。这是因为他的哥哥能言善道,就像现代的部落客般会“詏”。神明白在对质法老王的神威时,的确需要一个有“詏才”的人,所以就同意慕沙和他的哥哥同去了。
法老王问慕沙成为神的凭证是什么。慕沙就回答说神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就判处慕沙死刑来表示夺走生命的能力,然后赦免他的死刑来表示赐予生命的能力。
“我也能赐予和夺走生命,”法老王辩说。“那就表示说我是神了。”
那的确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假如网际网络和部落格在3千或3千5百年前已经存在的话,法老王就是部落格之王了。因为他的“詏才”实在是天下无敌。
不过,慕沙坚持说法老王不是神。所以法老王就动用煽动法令来对付他了。任何造成人民厌恶或反对统治者的举动就是煽动,就可以在煽动法令下受罚了。无论如何,慕沙没有照规矩玩。他弃保兼潜逃出埃及,因此造就了以色列的立国。从那时开始,这变成了许多纷乱和无数死亡的原因。假如法老王用煽动法令逮捕了慕沙,又不准他保释的话,那么今天就不会有这么多纷乱和死亡,每个人都能活在一个平安的世界里了,特别是在中东。
而约在2千年前,另一个叫做伊沙的出现了。(译者注∶伊沙也是马来名,英文叫法是耶稣)这个伊沙是人的名字,不是内安法令的那个ISA。伊沙也是煽动派人物。他使人民起来对抗统治者。这个伊沙就不是个很巴闭的人物。因为他的跟随者才大概有一打罢了,连设立一个巫统支部的资格也没有。不过由于政府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使伊沙成了殉教者。这导致他的支持大增,直到今天他有至少超过十亿的追随者。
那肯定就不是绝招了。这故事有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变成殉教者。不然他的追随者会多到失控。
约1千4百年前,又有另一个人来了。这个人叫做莫哈默德 (他的名字只有一个莫哈默德,不像今天的某些人,名字里有两个莫哈默德。)他花费十年时间,在一个叫做麦加的小地方尝试着使人民反抗政府。最后,麦加政府忍无可忍,就引用煽动法令逮捕莫哈默德。
不过,莫哈默德成功逃到一个叫做麦地那的村庄。在十二年间,这个村庄发展成一个城市,还成立起一大队军人,反扑麦加政府。
那肯定是绝招。而故事教训了我们什么呢?很简单。千万别让一个煽动罪犯逃到另一个国家。他有可能会成立起军队,然后到回来和你算账。
这些慕沙,伊沙和莫哈默德的例子教导了大家一两样事情。第一,千万别让任何人触犯煽动罪行。第二,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某些人说谎,而是惩罚某些人说实话。就像上次在槟城,当玛莉娜尤索夫因为说了实话,而煽动罪名就成立了。她证明了她没有说谎,而的确是说了实话。玛莉娜尤索夫搞错了。她以为她假如能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就可以逃过惩罚。她实际上不知道煽动法令不是用来惩罚你说谎,而是说实话的。慕沙,伊沙和莫哈默德也说了实话,所以他们都犯了煽动罪行。
约6百年前,英国国王决定,非议统治者是非法的行为。国王辩说,是神委任统治者成为统治者的,反抗或非议统治者就是煽动。你可以因此被逮捕,然后被割下耳朵。因此,很多没有P国王的LP的,就被逮捕兼受煽动法令的处罚了。
62年前,马来亚人也开始反对英国皇室了。他们不喜欢英国提议的马来联邦。马来人就走在一起,成立一个由许多马来人运动,社团和协会的连合,叫做巫统。通过巫统,马来人在马来亚各地的公开演说中开始做出煽动的声明。
在巫统逐渐开始得到马来亚人的支持时,在1948年,已在英国本土有超过5百年历史的煽动法令,被带进马来亚。虽然那是60年前,而煽动法令的目的也没有达到。最后,在1957年,虽然有煽动法令的存在,马来亚还是从英国那里得到独立。
在今天,用来惩罚那些说英国坏话的马来亚人的煽动法令还是存在着。不过,我们已经没有英国殖民政府在统治马来亚。今天,马来亚已经独立,称为马来西亚了。不过,这个用来惩罚说英国坏话的法律还存在着,虽然已经没有人还会说英国的什么坏话。除了那个做了22年的首相马哈迪,成功把铁娘子搞得非常神经兮兮。
唉….假如当初法老王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就没有犹太教的存在了。没有犹太教的话,就没有耶稣,也就没有基督教了。假如麦加政府也对煽动法令认真点的话,今天也就没有回教了。所以,既然没有犹太教,基督教和回教的话,那么2千6百万的马来西亚人还是像500年前一样,都是兴都教徒。既然大家都是兴都教徒,就没什么问题了。因此兴权会也不必存在。兴权会不存在的话,国阵的三八大选的竞选成绩就不会那么糟糕了。
明显可见,煽动法令可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假如正确和认真地执行煽动法令,整个世界就只会有一个宗教。今天的世界,就是太多宗教,所以成了许多世界问题的源头。
所以,马来西亚人应该这样来看煽动法令。从煽动法令能够预防新宗教成立,如犹太教,基督教,回教的可能性上来看,因此能够带来世界和平,那么,煽动法令是好的。就因为在3500年前,统治者无法确保无人能倖免于煽动法令,今天我们就有这么多的宗教分割这个世界,制造一大堆的冲突,导致许多伤亡。
不过要记得,煽动法令是用来惩罚那些说实话的人,而不是说谎的人。假如他们说谎的话,那么我们有更多其他的法律来泡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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