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3

阿瓜皇家調查委員會

筆者評 : 這篇是我翻譯Little Bird作品的第二部。之後Little Bird雖然也寫了幾篇,但由於寫得不到位,所以就沒有翻。不過,我倒是懷疑有人冒名發表,又或是別人代筆的。過了不久後,Little Bird就沒有再出現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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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www.malaysia-today.net/2008/content/view/1829/46
作者: Little Bird
發表日期∶ 26-01-2008
原題:Royal Commission of Pondans

我其實想給這個皇家調查委員會找另一個名字的。不過在聽了這麼多天的調查笑話之後,皇家調查委員會成員的表現給了我一個非好漢所為的印象。他們是“娘”的,也相當接近懦夫的境界了。

有個這裏的部落客曾經對我說,時間是老馬的朋友。在面對這麼多政治,經濟危機,時間總是在幫着老馬。當你要推遲一些事情時,你的時間會多很多。當你急着解決事情時,你的時間就變少了。老馬總是能夠左右逢源,飛快的解決問題,或是把燙手山芋隔些時候再拿。他總是善用時間,爭取時間。可說,至今沒有一個首相能有像他那樣勤勞工作的。他總是知道自己在多出來的時間內可以做些什麼。

阿都拉就不一樣了。他根本沒有頭緒要如何治國。面對需要做出決定時,他會緊張。因此他總是不在國內。因為在國外的話,他就不必工作,或是煩些什麼重要大事。不管是在澳洲溜達,還是睡在某人的船上,還是睡在飛機上,甚至是睡在瑞士達沃斯的上都好,這全都表示了,他不必工作。

他會把事情推遲,卻沒有爭取時間來找出解決方法。因此,問題還是問題。當問題再找上門來時,阿都拉就出國。

但他真要嘗試去做些事情時,總是會適得其反,弄巧反拙。就因為警員要一個“中國女郎”裸蹲站,他想也不想就派馬華部長到中國去道歉。本來裸蹲站就是為了找出隱藏物體的一個正常步驟。只是有個白癡卻去拍攝下來向多人炫耀。而我們的首相知道中國女郎其實還是個本地馬來婆的時候,他也看起來像個白癡,令整個馬來西亞政府看起來像個呆瓜。

很明顯的他是被警察耍了一著,虧他還是他們的部長呢。他們早就知道女郎的真正身份,大有可能在打賭拉茶看首相會出多大的糗。因為他們都知道首相是多麼愛睡,也不知道要怎麼做。

在同樣的情況下,愛睡的首相成立了一個皇家調查委員會來調查林甘事件。這又是一件沒有深思熟慮的事情。答應什麼透明度和查到底什麼的。他和他的智囊團以為挖一挖前朝蘇州屎,然後放在法庭上亮一亮相,就可以得到選民的青睞。他們甚至是擺老馬上台,要他供證。

在CNN的轉播上看到,他是多麼有威嚴。但他一踏入聽證地點,全體人員,甚至是法官,都站立起來。報導說,老馬清楚地說出,他只是在行使他的職權。他不必向任何人交代他的決定。在委任法官時候,他說他聽他的官員的意見,警察的意見,同桌進餐的,任何人的,他都聽。不過最後決定在於他。

供證之後,皇委會向他道謝,他就回家喝茶去了。供證就這樣完結了。

而這裏卻有這麼一篇不可思議的新聞。

清場審理來確保相關證言

星報,26-01- 2008,吉隆玻: 皇家調查委員會將不會“那麼公開地”聽證林甘事件。這是為了確保沒有任何無根據的指責能夠成為新聞。

“不會像以往般公開。在還沒有決定供詞是否成為證據之前,就在新聞上發表是不好的。”皇委會秘書拿督阿都拉沙尼這麼說道。委員會必須先決定問的問題,來確保無關的事情不會被提起。”皇委會要確保所有的指控都必須和影片有關。否則將不能成為證據。

較早之前,皇委會在討論是否要對林甘胞弟和安華律師的陳詞作出清場安排。而昨天的早午時段,皇委會都拒絕了大眾和媒體的採訪。據說這是為了有關律師的陳詞可能會影響“某人”的名譽,所以皇家委會決定清堂聆聽雙造陳詞。

他們是怕了安華!他們不想安華有一個對外發表的管道。不過,安華就是把林甘影片挖出來的人。安華也是16證人名單上的第4位。當然,大眾要聽他會說些什麼。不過,兩個星期過去了。證人也召了近一打,就是跳過安華,故意不找他。為什麼就這麼怕安華呢?

較早之前,皇委會主席丹斯里海達說,站出來,依所立之誓發言。如今卻要說,站出來,讓我們關上門後來耳語。別擔心,大眾和媒體都在門外。

道理很簡單。就像裸蹲站事件那樣,這個皇委會比起老馬或安華,更像是對阿都拉的羞恥。所以,政治阿頭要來插一手了。皇委會已經失去它的透明度和獨立性。那個 插上一手的是阿都拉派來監視皇委會的。是誰呢?就是那個吩咐皇委會不能夠公開的那個啦。不只是安華,其他的也想要把這個聽證會扯上前元首,前首席大法官, 還有許多隻有神才知道的事。實在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這個鐵膽雄心,捍衛真理的皇委會已成了阿瓜皇委會。

皇家調查委員會的成員是:
(一)前馬來亞大法官海達莫哈末諾(Haidar Mohd Noor)
(二)前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沈立強
(三)前上訴庭法官馬哈迪夫山卡(Mahadev Shankar)
(四)前律政司長再頓札維亞(Zaitun Zawiyah binti Puteh)
(五)人權委員會委員兼馬大名譽教授丘家金
(六)首相署法律事務局總監阿都拉沙尼(Abdullah Sani Abdul Hamid)(委員會秘書)

假如他們真的在追求真相,他們應該個個掛冠求去。不過,這裏是馬來西亞,大家都是找口飯吃而已。

所以,皇委會拖得越久,阿都拉的面子越是掛不住。閒話少說,我們都想知道,林甘到底有沒有利用他的影響力左右老馬委任法官?這恐怕是皇委會查不到的事情了。

的確是林甘在講電話。和誰呢?阿末法魯斯說不是他。林甘說他沒有和阿末法魯斯講電話。反貪局說他們追查不到林甘的電話記錄,甚至是電話號碼。他們兩人交談的證據在哪里?就算林甘和阿末法魯斯承認他們有講電話,那又怎樣?皇委會必須證明老馬是聽從這兩個小丑來委任法官。而老馬說過,在委任法官,蘇丹,選元首, 選國會議員,內閣成員等,他聽取林甘,慕都,克裏斯多弗,西蒂諾哈麗莎,阿黃,胡先,美麗沙,蘇,哈米達,卡迪加,加大媽,奧馬,還有那個身材頗高的嘛嘛佬。不過,最終是他做出最後決定。

所以,皇委會的目的到底是什麼?若是要羞辱老馬,他的人來也來了,走也走了,什麼事也沒有。如今卻是皇委會要靜悄悄在關上的門後面進行,到頭來什麼事也做不了。為什麼他們不要執包袱回家算了呢?真是丟人現眼,浪費資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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